官杀混透格局说过很多次了,对于任何格局来说,忌者居多,对印绶格局而言,也不例外。印格而官杀混透,意思是指月令印绶为格,四柱天干又见官杀并透者。

凡是这种格局,命局天干透印,身旺居多,而尽管有官杀为制,但是,官杀之气,尽泄于印绶,印绶化官杀而生日元,日元气势无所着落,则以大运逢食伤运泄其秀气为美,此为取气势流通,非取官杀为制。

印绶格行运:官杀俱透格局

这种情况,官杀混透也就不再为忌了,毕竟无论正官还是七杀,其之气势都已经被印星化解了。

但是,若以官杀制身为用,天干不透印星,官杀的气势主要在于制身,此时,身弱的可能性较大,行身旺、印旺运为佳,此用印以通关,沟通日主与官杀之气,使官杀不能为害。凡身弱见官杀而无食伤者,忌行财运,因为财星能伤印而生杀,格局被财星所破,则为不吉。

不过用印化官杀者,还要看其配置如何,要分析印绶与官杀的位置当不当,如见官杀与印的位置次序不妥,相隔遥远,不能泄官杀之气者,则忌行官杀大运,尤其是印星在地支,不宜行天干官杀运。

命例一:古籍命造

辛、庚、甲、乙

亥、子、辰、亥

徐乐吾评析:虽云乙庚合煞留官,然无关系,完全以印为用也。官煞之气,已泄于印,食伤运泄日元之秀,气势流通不滞,自为美运,非取其制官煞也。身印旺地均利,印如透干,再见官煞运,亦无大碍,唯断不能行财运耳。如此造,戊戌十年,必有风波也。

浅叔评析:甲木生于子月,子水得令,癸水当权,为甲木印绶,为印绶格。又见年月天干透出庚辛官杀,此所谓印格而官煞竞透者。此格官杀虽透,然子月庚辛,休囚无气,且其气尽泄于坐下亥子之水,难以为用。日元得印绶生扶,又有乙木劫财相助,身旺无依,官杀无气归无气,最多用神不给力,还是要以庚辛为用神,行运肯定要以伤食、财、官杀为吉。

冬令水寒木枯,若见丙丁食伤,尚有调候暖局之功;若行财运,财可生官杀,助起用神;四柱无财,则不可再行身旺、印绶之运,若印绶透干,再行官杀运,原局官杀得地有气,也可以印绶化杀取用。

命例二:古籍命造

壬、癸、丙、己

子、卯、子、亥

徐乐吾评析:丙火无根,湿木无焰,己土微弱,岂能制冲奔之水?所谓土能制水,水多土荡也。但是,丙火阳刚之性,有印为根,即不能入从,仍当以印为用,所喜者丙寅、丁卯,二十年木火运,戊己制杀之运,反入二乘,若再见官杀财运,立见其灾矣。

印绶用伤食,行财运反吉,行伤食运也为吉,这种情况在命局印绶重身旺的情况最适用,喜行财运,或喜行伤官、食神大运,因为印绶重,不怕财星伤印,也不怕食伤生财,而若印绶轻身弱,则不利大运见财,财破印。

命例三:古籍命例

乙、戊、甲、丙

巳、子、戌、寅

命例评析:甲木生于子月,癸水当令,印绶司权,时干透出丙火,为甲木食神,乙木虽透于年干,但坐下已火泄身,助身无力,还赖月令子水印绶生身,财星戊土虽被甲乙木克制,但是子水被年支巳、日支戌所困,又不见壬癸水透,为印轻之局,所以大运若再行财乡,子印必被财星所破,则为身弱财旺之造,反为富屋贫人,正是所谓的印轻,不宜见财也。

命例四:牛监薄造

庚、乙、癸、丙

寅、酉、亥、辰

徐乐吾评注:本篇乙庚合化,身强印旺,当以食神生财为用。盖以财为用神者,除财损印外,必当以食伤为引也。如此造以食神为引,故亥子丑身旺之地可行,庚辛印、寅卯食伤均吉,戊己官杀,未见其美矣。

浅叔评析:命局印星秉令,天干乙庚合化印,身强印旺是毫无疑问的,天干丙火财星透出,只有通根年支寅木余气,财星不旺,行运当以伤食木运、财星火运为佳,至于徐大师所言水运、印运均吉的说法,不甚同意。

命例五:古籍命造

己、甲、辛、癸

未、戌、未、巳

徐乐吾评析:此本篇所谓合财存食为贵者,然细按之,殊未尽然。盖印太旺,土重埋金,甲己一合,制印以存食,使癸水用神不伤,所以为贵也。癸酉、壬申二十年,金水相生,最为美利;辛未、庚午,亦尚可行午运之后,官印旺地,土重埋金,用神伤尽,难以继矣。

浅叔评析:天干甲己合化土,命局印星太旺,印旺而身强,以时干癸水食神为用神,奈何食神虚透无力,行运必须助起癸水食神,行伤食水运、财星木运为佳,行比劫运也可以,但是,不宜多。

命例六:古籍命造

庚、戊、甲、乙

戌、子、戌、亥

徐乐吾评析:此造财旺,杀印均弱,取乙木制戊土,以存杀印,盖财为病,劫为药也。仍以印化杀取用,唯忌财地,余均可行,所谓印轻,不宜见财也。更喜丁火藏库,气势不寒,有病有药,中和之造也。

浅叔评析:本命局月令子水被三个戊土品字形夹克,日主身弱用比印,行运也是印比大运为佳,命局有印则行官杀运不忌,行食伤运可调候,行财运为忌。

命例七:赵知府命造

丙、庚、丙、癸

午、寅、午、巳

徐乐吾评析:本命局寅午一合,印化为劫,不以印论,用庚金之财,生癸水之官,为不易之法,唯财官太轻,喜行金水旺地。壬辰癸十五年最美。丙午日元坐刃,壬运为七杀助制刃,不以为忌也。巳运之后,一路木火之地,恐难行矣。